一、危险品海运出口必须要提前准备一些文件:
一般情况下,货主需要提前10个工作日,将以下4类文件,传真给负责帮助出运的货代公司。
1.海运托书;
2.危险品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 
3.包装危险货物技术说明书;
4.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简称MSDS)。
需要注意的是:
a、海运托书上应该注明中英文品名、箱型、危险品级别(CLASS NO.)、联合国危险品编(UN NO.)、货物包装、以及其他特殊要求,以方便申请舱位与危险品申报;
b、若涉及到转运,需要向船公司确认中转港是否有限制。
二、需要提供申报资料
需要提前7个工作日,提供货物的申报相关资料正本:
1、危险品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提示:不同品名应一一对应);
2、包装危险货物技术说明书;
需要注意的是:
a、根据以上单据,并按照正确的数据、品名、箱型等到海事局进行货申报,然后再根据货申报单和装箱证明书等送船公司进行船申报。
b、对于循环使用的装运桶,需在货申报前办理暂时进出口申请,需提供用途说明(比如:为什么要选择用进口桶),提供货物的CLASS类别和UN编号,数量、毛重都必须要正确,需要出货人公司敲公章向海事局申请。
三、报关必须提前3天提供出口报关相关资料正本:
1、 核销单;   
2、 发票;   
3、 装箱单;   
4、 报关委托单;   
5、 出口报关单;    
6、 货物的情况说明书(出货人需书面介绍此货的用途,以及具有的特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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