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精神:兴船报国 创新超越
风帆公司是我国“一五”计划156个重点工程项目之一, 1958年建厂,为全国小型铅酸蓄电池制造企业(代号为国营第四八二厂),隶属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原第六机械工业部、原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作为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风帆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企业(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的一个成员单位、一个子公司,作为中船重工集团公司直属企业及生产船舶配套产品的企业,风帆公司的发展壮大与船舶事业息息相关,贯彻执行中船重工集团公司的决策、回报出资人、振兴船舶事业是风帆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作为军工企业,以国家利益为重、报效祖国也是风帆公司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兴船报国”中的“船”不是指具体的哪条船,是指船舶事业,风帆事业是船舶事业的一部分,每位风帆员工都要正确理解与中船重工母子公司的关系,为中船重工又好又快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作为全国启动铅酸蓄电池的龙头企业,风帆公司只有不断增强创新意识、实施创新管理,挖掘企业潜力,激发企业活力,增强竞争力,不断开拓进取,才能实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以较好的经营业绩回报股东,为国防建设和国民经济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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