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升降机安全操作
1、施工升降机每班首次运行时,必须空载及满载运行,吊笼提升到离地面1米左右停车,检查制动器灵敏性,然后继续上行楼层平台,检查安全防护门、上限位、前、后门限位,确认正常方可投入运行。
2、吊笼在载人、载物时必须使载荷均匀分布,严禁超载作业。
3、升降机运行至顶层和底层时仍应操纵按钮,严禁以行程开关自动碰撞的方法停机。
4、施工升降机启动前必须先鸣笛示警,夜间操作应有足够照明。
5、两个吊笼的升降机,当一个吊笼在进行吊笼保养或检修时,另一个吊笼不得运行。
6、升降机运行中,司机不得做有妨碍升降机运行的动作,不得离开操作岗位,应随时观察升降机各部音响、温度、气味和外来障碍物等现象,发现反常应及时停机检查处理,故障未排除严禁运行。
7、施工升降机停止运行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1)升降机未切断总电源开关前,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岗位;
2)作业后,将吊笼降到底层,各控制开关搬到零位,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和升降机门;
3)班后按规定进行清扫、保养,并做好当班记录。
8、凡遇有下列情况时应停止运行:
1)天气恶劣:大雨、大风(六级以上)、大雾、导轨结冰等;
2)灯光不明、信号不清;
3)机械发生故障未排除;
4)钢丝绳断丝磨损超过报废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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