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东北省苏维埃银行的货币发行统一纳入政府计划,必须经苏维埃政府批准,货币发行决策权集中于省苏维埃政府。苏维埃政府始终坚持方志敏提出的“发行纸币要有基金,要有信用,要保持币值稳定”的货币发行原则,严格把控省苏维埃银行占比很大的财政性发行,对于临时解决财政困难而多发的货币,通过开源节流的财政政策一方面加强对土地税的征收,扶持工商业和对外贸易,增加财政收入;另一方面减少行政费用,降低伙食标准,平衡财政收支。这些措施提早部署,长期坚持,以稀释和消除纸币超发的不良影响,维护苏维埃银行的信誉和币值、物价稳定。
想方设法控制银元外流。当时苏区根据地的重要物资如药品、食盐、布匹等一些日用品以及军械军需之物必须到白区用银元购买。所以想方设法储备和收兑银元是苏维埃政府和银行的重要任务。赣东北省苏维埃银行和闽北分行在省苏维埃政府的领导下,采取用发行“兑换券”作为对外贸易结算工具的办法管控银元的使用,白区商人收入所得和苏区农产品购入、缴税都用兑换券结算,整个商品交换过程不兑银元;1931年,在土地税征收办法中规定,土地税十分之八收财物;十分之二收银元或苏维埃纸币,以收集银元和回笼纸币。
针对拒收纸币现象,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对顽固分子和不法分子的法律制裁。中国历史上大多时期普遍使用的是金属铸币,“不用纸币存现洋”观念根深蒂固,广大工农群众很难对一张纸的价值与银元等同,刚开始在苏区推行苏币都会遇到减价使用、拒用的现象。为了提升苏维埃纸币的信誉,进一步维护苏维埃政府的威信,省苏维埃政府采取法律制裁和宣传教育相结合,两手抓。一方面省苏维埃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法令保护苏币的信用,明文规定“买卖完税,毋许折扣,倘被查出,定必彻究”;1932年5月27日下发两道《通令》,要求动员群众团结起来,反对不用苏区货币的富农思想现象,提出:如是富农反革命煽动群众不用苏区货币的,应以破坏苏维埃经济政策论,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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