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后,东北的社会秩序一时尚未恢复正常,市场萧条,通货紊乱。伪满币仍在市场流通,部分大城市仍沿用日币,苏联红军票也到处通行,金融物价动荡不定。因此,建立人民政权的银行,发行自己的货币,就成为建立、巩固东北根据地的迫切需要。
1945年10月,东北局作出了成立东北银行的决定。总行组建于沈阳前伪满中央银行旧址内,资本金为价值5亿元的物资。总经理由东北人民自治军后勤部部长叶季壮兼任,副总经理为王企之。11月8日,新民印钞厂印刷出东北银行*批1元、5元和10元三种面额的钞票,为东北银行正式开业提供了条件。11月15日,辽宁省政府主席张学思、副主席朱其文签发财字第2号布告,向社会公布:“为防止伪币泛滥,紊乱东北金融,危害经济,危害人民,并求进一步发展东北的公私企业及农村经济起见,东北银行已奉命于本月十二日在沈阳市开始营业,并代国库以国库为担保,发行东北地方法币,即东北银行1元券、5元券(图1)、10元券三种钞票。暂规定以东北银行票1元等于伪满币10元,今后公私款项一律适用。”
由于国民党军队大举进犯东北解放区,逼近沈阳,东北银行总行奉命11月26日紧急撤出沈阳,于1946年1月到达通化。于1946年初,解放军连续解放了长春、哈尔滨、齐齐哈尔等城市后,北满形势暂趋稳定。东北银行总行抓住这个有利时机,组织北迁。4月30日,东北银行总行随军到了哈尔滨。由于国民党军队进占长春和永吉之后,继续向北进犯,形势告急。5月底,东北银行总行迁到佳木斯市。战局稍有稳定之后,9月2日,东北银行总行正式迁回哈尔滨,并发行了10元(图2)、100元两种面额的东北地方流通券。
东北银行创建之初,各解放区还处于分散状态,在当时条件下,东北银行无法在各解放区统一发行货币。1946年初,东北银行总行曾用飞机到通化取运钞票,途中飞机坠毁,损失很大,随后采取了灵活的措施,凡东北银行力所能及的地方,直接建立分支机构,发行东北银行地方流通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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