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污水处理工程
城市污水 包括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径流污水等,由城市排水管网汇集并输送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城市污水处理工艺,应因地制宜采用多种形式,要根据城市污水的利用或排放去向同时考虑水体的自然净化以及污水在利用过程中的净化作用.确定废水的处理程度及相应的处理工艺。处理后的污水,无论用于工业、农业或外排,均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城市污水处理分为三个级别,即一级处理(机械处理)、二级处理(生物处理)、三级处理(高级处理)。一级处理主要采用格栅、沉砂池、沉淀池等构筑物,去除污水中不溶解的悬浮物等。二级处理主要去除一级沉淀池出水中的胶体和溶解性有机物。典型设备是生物曝气池(或生物滤池)和二次沉淀池。三级处理主要去除二级出水中营养物(氮和磷)及其他难降解物质。主要方法有絮凝、过滤、吸附、离子交换等物化法。三级处理的目的是避免水体富营养化或回用水。城市污水处理.一般以一级处理为须处理.二级处理为主体.三级处理很少使用。
规模与工艺选择
——选择主要原则首先应采用能够保证处理要求和处理效果的技术合理、成熟可靠的处理工艺。同时可结合处理厂所在城市的具体情况和工程性质,积极稳妥的采用污水处理新技术和新工艺,对在国内首次选用的新工艺、新技术、必须经过中试或生产性实验,提供可靠的设计参数后方可采用。
工程造价低,省能耗,省运行费及占地少。
运行管理简单,控制环节少,易于操作。
因地制宜,结合处理厂所在地区特点,污水处理可分期、分级实施。
——不同规模污水处理厂工艺选择
笔者将建设规模的划分定位于≥20万m3/d,10~20万m3/d和5~10万m3/d三个类别。
国内污水处理工艺大多采用活性污泥法。活性污泥法主要分为以下几大类:
(1)传活性污泥法及其改进型
(2)氧化沟法及其改进型
(3)SBR法及其改进型
(4)AB法及其改进型
(5)其它类型,如UNITANK,水解酸化—好氧法等。
各种处理工艺技术都有着各自的适用条件和特点,大规模污水处理厂宜选用传统活性污泥法及其改进型。其原因:
去除有机物或N、P效率高;
工艺流程中设有初沉池;
厌氧、缺氧、好氧功能分区明确;
处理规模超过一定量后,基建费可降低。
因此,传统活性污泥法及改进型出水水质稳定,处理全流能耗小,运行费用较低,并且规模越大,优势越明显。
中小规模污水处理厂,特别当规模≤10万m3/d时,宜选用氧化沟法及其改进型和SBR法及其改进型。其原因:
去除有机物及N、P效率高;抗冲击负荷能力强;不设初沉池或不设初沉池及二沉池,设施简单,省基建费,方便管理;
基建费低,且规模越小,优势越明显;处理设备基本可实现国产化,设备费大幅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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