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录,供求信息免费发布平台
 
  首 页 企业名录 产品大全 商业机会 企业建站 我的办公室
手机站
易网站
企业名录
您当前位置是:商业机会 >> 家居用品 >> 伞、雨具、太阳伞 >> 供应广告帐篷广东太阳伞 广州展销帐篷
供应广告帐篷广东太阳伞 广州展销帐篷 供应广告帐篷广东太阳伞 广州展销帐篷_广东江门鹤山市桃源镇祥云雨具厂_供应广告帐篷广东太阳伞 广州展销帐篷

点此浏览大图
公 司: 广东江门鹤山市桃源镇祥云雨具厂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08日
有 效 期:2013年01月07日
留言询价 加为商友
  联系信息 企业信息
吕小姐 女士 (业务主管)
联系时,请说是在企业录看到的,谢谢!
电  话: 07508538948
传  真: 07508538948
手  机: 15992164022
地  址: 中国广东鹤山市桃源镇富屋大道旁
邮  编: 529725
公司主页: http://xiangyunyuju.qy6.com.cn(加入收藏)
公 司:广东江门鹤山市桃源镇祥云雨具厂

查看该公司详细资料

详细说明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晴雨伞的安全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纺织品伞面、塑料伞面及不同材料伞架制作的直骨和缩折晴雨伞。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8830-2002 纺织品 防紫外线性能的评定

    3 安全性能要求

    3.1 伞帽(伞顶套)尺寸

    3.1.1 伞帽(伞顶套)顶端*小尺寸(直径或长度)不得小于9mm,高度不得大于80mm。

    3.1.2 童伞的伞帽(伞顶套)外形必须是球形或园弧形,其顶端直径不得小于15 mm。

    3.2 伞珠头

    3.2.1 伞珠头端面必须呈球形或圆弧形,直径不得小于3mm,童伞伞珠头直径不得小于5 mm。

    3.2.2 伞打开时,伞珠头不得自行脱落。

    3.3 开关性能

    手动伞开伞后,片弹簧及联杆片弹簧均应起到定位作用,自开伞应关伞可靠,不允许失控;各零部件不得出现影响正常使用的变形或损坏。

    3.4 使用安全要求

    在使用过程中伞的可触及部位不允许有伤害人体的尖锐角、锐利边缘。

    3.5 伞杆、伞柄结合牢度

    伞杆、伞柄的结合应能承受150n静拉力不移位。

    3.6 伞面防紫外线性能

    标识为具有防紫外线功能的产品,其伞面防紫外线能力必须达到upf30且t(uva)av<5%。

    4 试验方法

    4.1 伞帽(伞顶套)尺寸

    4.1.1 顶端*小尺寸(直径或长度)用精度为0.02mm游标卡尺直接测量,分别在不同位置测量三次,以测量结果的*小值表示。

    4.1.2 高度用精度为0.02mm深度游标卡尺直接测量,将伞打开,测量伞帽(伞顶套)顶端到伞面的距离,分别在不同位置测量三次,以测量结果的*大值表示。

    4.2 伞珠头

    4.2.1 直径用精度为0.02mm游标卡尺直接测量,任取5个伞珠头测量,以测量结果的*小值表示。

    4.2.2 连续开关伞10次,检查伞珠头是否脱落。

    4.3 开关性能

    手握伞柄来回转动三次,然后开关伞五次。

    4.4 使用安全要求

    4.4.1 将尖锐角对准锐尖测量仪测量孔,检查被测试的尖端是否能插入锐尖测量仪达到规定的深度。被测尖端插入深度决定了锐利度。如果尖端能接触到凹入测量盖0.38mm±0.02mm的感应头,并可克服 2.5 n的弹簧力,使感应头移动0.12mm±0.02mm,锐尖测量仪指示灯亮,则该尖端确定为尖锐角。

    4.4.2 将人造皮肤(厚度为0.066~0.090mm的压敏型聚四氟乙烯带)缠绕一层在锐边测量仪的芯轴上,使芯轴与锐利边缘成直角,向芯轴施加6 n的力,开动测量仪使芯轴旋转一周,如果测试带有50%被完全割裂,则该边缘被认为是锐利边缘。

    4.5 伞杆、伞柄结合牢度

    固定伞杆,用测力计沿伞杆轴向均匀施以规定的拉力。

    4.6 伞面防紫外线性能

    按gb/t 18830-2002的规定进行测定。

    5 检验规则

    本标准规定的项目为型式检验项目。

    5.1 正常生产时每年至少应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产品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客户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5.2 型式检验的项目为本标准的全部项目,型式检验的样品应从出厂检验的合格批中随机抽取,每次型式检验抽取3把,应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会员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会员负责,www.qy6.com.cn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来信通知删除。
该公司其他商业信息
 1 直接到第
12 条信息,当前显示第 1 - 12 条,共 1

机械 仪器 五金 电子 电工 照明 汽摩 物流 包装 印刷 安防 环保 化工 精细化工 橡胶塑料 纺织 冶金 农业 健康保养 建材 能源 服装 工艺品 家居用品 数码 家用电器 通讯产品 办公 运动、休闲 食品 玩具 商务 广告 展会
1 2 3 4 5 6 7 8 9 10 .. 联系人:吕小姐 电话:07508538948

关于我们 | 网站指南 | 广告服务 | 诚招代理 | 诚聘英才 | 付款方式 | (企业录)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