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祠胡同”网站告同名楼盘商标侵权败诉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22日03:45 东方早报
未申请房地产类商标 且不是驰名商标不受保护
早报记者 龚菲
一家是社区网站,一家是楼盘,但因名称相同对簿公堂——昨天,记者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这起长达5年之久的商标侵权案终于尘埃落定,因网站在申请商标时,并未申请房地产类,终审判决网站败诉。
作为华语地区大型综合社区网站“西祠胡同”,从1998年创建以来,已在华东地区有较高知名度。2006年,江苏恒顺杰源投资开发了同名楼盘,并于当年的12月开盘。
“当时我们也想到这个案名与‘西祠胡同’网站重名,但觉得案名符合项目定位,同时事先我们也咨询过法律顾问,认为该网站不是房地产类,楼盘使用这个名字不会侵权。”南京同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史刚告诉早报记者,原本他们也想与网站法人商量此事,看双方能否有进一步的合作,但没想到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已经将该房地产商告上法庭。
据了解,西祠胡同社区网站用户已自建讨论版超过20万个,为华语地区*大的社区群。其法人艺龙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同名楼盘西祠胡同的出现,给网站带来了一些麻烦。由于名称完全一样,该楼盘的广告设计风格也和网站首页有雷同之处,因此相当一部分网友误以为两者是同一家公司的产品,受到误导。
南京红艳商标事务有限公司顾问洪艳艳指出, 2006年前后,西祠胡同所属的单位艺龙网称已向国家商标局申请了“西祠胡同”相关的53个商标注册,但未涉及房地产。而2006年9月2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已经给南京同步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颁发了注册“西祠胡同”的申请受理书。
“目前中国只有驰名商标能受到多个领域的保护,如‘海尔’、‘熊猫’等,但西祠胡同网站并不是驰名商标,如果它此前没有注册房地产类的商标,现在就无法阻止该楼盘使用‘西祠胡同’这个名字。”洪艳艳表示,网站即使现在申请,由于该楼盘在其申请行为之前已使用该名称,网站也面临维权尴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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