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航钢铁发展有限公司位于天津市津南区国际金属物流园一期B-71号。
编辑本段尺寸、外形、重量和允许偏差
1)公称直径范围及推荐直径 钢筋的公称直径范围为6~50mm,标准推荐的钢筋公称直径为6、8、10、12、16、20、25、32、40、50mm。 2)带肋钢筋的表面形状及尺寸允许偏差 带肋钢筋横肋设计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横肋与钢筋轴线的夹角β不应小于45度,当该夹角不大于70度时,钢筋相对两面上横肋的方向应相反; 横肋公称间距l不得大于钢筋公称直径的0.7倍; 横肋侧面与钢筋表面的夹角α不得小于45度; 钢筋相邻两面上横肋末端之间的间隙(包括纵肋宽度)总和不应大于钢筋公称周长的20%; 当钢筋公称直径不大于12mm时,相对肋面积不应小于0.055;公称直径为14mm和16mm时,相对肋面积不应小于0.060;公称直径大于16mm时,相对肋面积不应小于0.065。相对肋面积的计算可参考附录C。 带肋钢筋通常带有纵肋,也可不带纵肋; 。。。。。。 3)长度及允许偏差 a、长度 钢筋通常按定尺长度交货,具体交货长度应在合同中注明; 钢筋可以盘卷交货,每盘应是一条钢筋,允许每批有5%的盘数(不足两盘时可有两盘)由两条钢筋组成。其盘重及盘径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b、长度允许偏差 钢筋按定尺交货时的长度允许偏差不得大于±50mm; 当要求*小长度时,其偏差为+50mm; 当要求*大长度时,其偏差为-50mm。 c、弯曲度和端部 直条钢筋的弯曲度应不影响正常使用,总弯曲度不大于钢筋总长度的0.4%; 钢筋端部应剪切正直,局部变形应不影响使用销售热线:15022225208 022-58819728 022-58819487传真:022-588194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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