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软件著作权增资法律支持
2006年1月1日新修订后的《公司法》明确规定:知识产权、实物、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经国家权威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后用作公司注册资本金。自此,包括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软件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商业秘密等在内的无形资产都可以直接用来投资融资,出资比例*高可以达到70%。(软件增资||软件著作权增资||软件出资入股||计算机软件评估||增资扩股||)
二、软件著作权出资的好处:
1、解决了企业以全部货币资金出资的难度,可以腾出部分货币资金进行企业日常运转或继续研发新技术;
2、对于拥有知识产权但没有充足资金对其进行运作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可以通过与别人合资合作的形式将自己的知识产权投入公司,实现对自己知识产权的市场化运作和对公司股权的控制;
3、解决企业进行项目招投标时市场对注册资本金的要求;
4、企业在申请科研项目或申报专项资金时,对技术资产价值的要求;
5、对外经济活动中展示企业规模和实力,增强客户对企业的直观印象;
6、可以将企业进行知识产权资本化;
三、软件著作权增资基本流程:
1、各股东同意增资的股东会决议 ;
2、修改或补充公司章程 ;
3、投入增资资金,若以无形资产或实物增资须聘请专业评估公司进行实物或无形资产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的出具时间一般为资料准备齐全后7-10个工作日);
4、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和财产转移报告(验资报告和财产转移报告的出具时间一般为资料准备齐全后3个工作日);
5、办理工商、税务等系列变更登记(一般工商需要1-2周审核日期);
四、出资注意事项:
A、货币资金出资注意事项
1、开立银行临时帐户投入资本金时须在银行单据“用途/款项来源/摘要/备注”一栏中注明“投资款”
2、各股东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别投入资金,分别提供银行出具的进帐单原件
3、出资人必须为章程中所规定的投资人
B、以实物、无形资产(如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出资注意事项
1、用于投资的实物为投资人所有,且未做担保或抵押
2、以知识产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对其拥有所有权
3、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拥有土地使用权
4、注册资本中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无形资产的比例不能超过注册资金的70%
5、以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的须经专业评估机构评估,并提供资产评估报告
6、公司章程应当就上述出资的转移事宜作出规定,并于投资后公司成立后六个月内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转移过户手续,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孙纬
中都国脉(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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