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做帐报税
一、报税方式:根据在香港有无经营,可分两种方式进行报税:A.做帐报税;B.零申报
1、香港有无经营的判定条件(三种情况符合一种就可视为在香港有经营):
是否有开立银行帐户,账户中是否有资金流动 是否同香港客商有商业往来
是否曾在香港海关报关,在政府机构有无经营记录
2、代理记帐整理会计账簿,编制凭证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试算平衡表以及总分类账、明细账、银行日记账、现金日记账等基本表式。
记账所需要的资料:
(1)所属会计期间的银行月结单(对账单)、存折及对应的交易底单等
(2)所属会计期间的所有业务发票,如销售发票,采购发票等
(3)所属会计期间的所有费用单据(现金支付或者银行支付),如工资、房租、差旅费、电话费、应酬费、管理费、运费、报关费、文具费等。
(4)截止会计期间期末止,公司的资产,如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支付的押金、预付款等资产项目的明细
(5)截止会计期间期末止,公司的负债,如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收取的定金、预收账款等负债项目的明细以上内容为主要记账所需的资料,其它视公司类型而定。
3 核数服务香港税务条例规定:所有公司的正常申报,公司的账目必须经过香港执业会计师审核后,出具核数报告,递交给税务局,方视为有效申报。
(1)核数的对象为公司的基本账目,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利润表、试算平衡表等
(2)核数报告必须由香港的执业会计师出具
(3)核数的范围为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4)核数需支付一定的费用
4、报税服务: 填报及递交利得税表 做为客户之税务代表,解答税务局之查询、提出申述、反对及退税等服务 协助客户处理税务局之实地核数及调查 订定税务安排及提供有关意见,以使公司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尽可能地降低报税成本 代理做帐、核数报税 凡是在香港有经营的有限公司,必须妥善储存适当的账簿,并制定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在经过执业会计师的审核(核数)后,按期向香港政府报税
二、零申报
1、 零申报的概念: 若在一个财政年度内,公司在香港无经营,则该年就可向政府申请零报税,意即无营业,申请免于做帐、核数和缴纳税款。
2、 办理时间: 一般新公司会在第18个月收到香港税局发来的利得税表,零申报必须在收到税表后的一个月内持填报好的利得税表去税局报税。
3、 延误报税的处罚: 延误报税,税局会根据延误时间的长短处以金额不等的罚款,*低罚款金额为HK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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