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是合法的节税活动,是纳税人在国家政策允许的前题下以降低税负为目的,对生产经营行为进行筹划安排选择有利于节税的生产经营方案。从实质上看来,偷税、逃税是违法的,税收筹划却是合法的、正当的、是法治社会中企业节税的理性选择。一、避税筹划纳税人采用非正常手段,利用税法中的漏洞空白获取税收利益的筹划(即表面上符合税法条文,但实质上违背立法精神的手段)。纳税人即不违法也不合法,与纳税人不尊重法律的偷逃有着本质的区别。二、节税筹划纳税人在不违背立法精神的前题下,充分利用税法中固有的起征点,减免税*一系列的优惠政策,通过对筹资、投资和经营等活动的巧妙安排,达到少缴税,甚至不缴税的目的行为。 根据国家税收政策,企业实际工资总额超过计税工资总额3500元/人/月的部分是不允许税前列支,必须缴纳高达25%的企业所得税,利用劳务公司的劳务费发票把工资总额列入其中,亦可在税前全额列支、合理节税。一般国企事业单位等都有工资总额限制,通过劳务公司开具劳务费发票入企业运营成本,可以有效规避工资总额的限制,除去企业业务及财务工作上的不便,解决企业工资总额的限制。劳务公司开具的劳务费发票可直接计入企业人事外包劳务费之中,从而使企业得到财务上有利的税收筹划工作,进而使企业合理的节税,达到企业利润空间变大的效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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