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说明:1、 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并能做好设备基本保养与维护,其他人员禁止擅自操作使用该设备,以防发生人员机械伤害的危险。
2、 开机前,必须确认锯片或其他零件是否紧固,所有安全防护装置、传送装置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3、 设备启动后,电源指示灯必须全部亮起,冷却水源应马上开启,上锯人员应站立于机器的一侧(严禁站立在机器进料口的正前方),切勿打开防反弹装置,不允许打开防护盖板,不允许探头观察内部工作关况,手部不能进入进出料口支取木料,否则可能出现被反弹木料击伤的危险(应特别注意)。
4、 机器在重新启动时应先退出停留在锯片处的木料(防止启动瞬间主电机因过载而损坏),然后先开启二台主电机再开启传动电机,切削加工时应连续送料中间不能有间断,在放料时应遵循从大到小的原则逐次降低木料直径(直径差一般不大于2CM),送料速度适中,宜慢不宜快,如出现卡木料的情况,应及时使用停装置制动,进行检查,否则可能出现电机、锯片损坏的工作事故。
三、 保养要求:
1、 每个工作日修磨一次或更换一次锯片,并检查锯片的平整度,如有变形的锯片,必须及时更换,经常清除机内杂物,保持机器的整洁,定期添加润滑油,确保切削系统、传动系统正常工作。(必须切断电源)
2、 每天下班时应切断所有电源,待电源指示灯全部熄灭后工作人员方可离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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