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浅蓄电池咨询热线010-57262738 133663856765
更多优惠等着你
汤浅蓄电池正确搁置与放电标准
尽量避免使的蓄电池长期闲置不用或使汤浅蓄电池长期处于浮充状态而不放电。由于蓄电池长期不用,蓄电池长时间自放电而能量得不到补充或蓄电池过度放电都会使蓄电池“硫化”,因而使其内阻增大,放电性能变坏,。
为了保证蓄电池总是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对长期搁置不用的汤浅蓄电池必须每隔一定的时间充电一次,以达到激活蓄电池的目的,尽可能恢复蓄电池原有的容量数。同样,对于供电质量高、很少发生停电的系统来说,也应该每隔一定周期人为地中断交流电的输入,以使蓄电池放电一次,但不能完全放电,*好放电的幅度在30%~50%之间;然后再加上市电重新充电。这样操作有利于延长蓄电池的使用寿命及保证蓄电池可供实际使用的容量处于非常接近蓄电池标称容量。
在实际应用中,随着蓄电池使用时间的延长,总有部分汤浅蓄电池的充放电性能减弱,进入恶化状态,因此应定期对每个蓄电池作充放电测量,检查蓄电池的蓄电能力和充放电特性,对不合格的蓄电池,坚决给予更换,更不应将其与另外的蓄电池混合使用,以影响其它蓄电池的性能。蓄电池进行大容量放电后应及时再充电,间隔时间不应超过24h。
蓄电池小电流长时间的放电状态要尽量避免。为此,在蓄电池的选型时就必须充分注意,不能为追求蓄电池运行的高可靠性,片面地认为蓄电池的容量越大可靠性就越高。若汤浅蓄电池长期处于轻载运行,虽然能降低逆变器驱动功率晶体管的故障,却增加了蓄电池失效的可能性。因为蓄电池的放电电流过小,容易造成深度放电,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蓄电池选型时应以实际负载量为其额定容量的60%~70%为宜,这样既可使蓄电池保持一定的容量裕度,提高其运行可靠性,又可以避免蓄电池因放电电流过小而产生的过放电现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