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耐久阻燃剂MCH-8001,易溶于水形成无色透明、不燃、无毒、无腐蚀、无污染的液体,专用于处理多种易燃纤维织物,MCH-8001水溶液易渗透于纤维织物中,经干燥后阻燃剂能保留在纤维织物的表面和纤维之间,遇火高温下能发生复杂的化学反应,其生成物具有对被处理织物起明显的阻燃、防火作用。经此阻燃液处理后的纤维织物在明火中只能“炭化”而不能燃烧,在离开明火后一秒钟内即熄灭。对被处理的纤维织物之色泽和柔韧性无明显影响,对天然纤维织物还兼具有防蛀虫侵蚀的作用。
用途和用法:
用途:非耐久阻燃剂MCH-8001的水溶液可处理各种平纹布、斜纹布、绒布、帆布、麻布、无纺布及它们的制成品, 如:衣服、布帽、披斗、娱乐场所的窗帘、棚布、会场幕布、剧团布景、安全袋等和多种针织品,如:针织衫、毛巾衣、手套、地毯等。使被处理物原有的可燃性和易燃性得到有效的抑制,从而达到阻燃防火效果。
用法:根据阻燃要求可按15至25百分比的浓度配置。即100公斤水中加入11至34公斤的非耐久阻燃剂MCH-8001,搅拌、溶解、均匀即成阻燃液。
浸轧法:MCH-8001:100-250g/l(根据阻燃要求调整),110℃烘干即可。
溶解化料:MCH-8001需用40-50℃温水预先溶解,*后配好的工作液应在20℃左右。
应用举例:
将织物浸渍于该阻燃液中,浸捣2-3分钟使充分湿透后拧水,晒干或烘干即可。也可用喷涂法处理,但要在织物的两面各喷涂两次(*一次基本干燥后再重复一次)。大批量处理者,可用“浸轧→烘干”的连续化后整理。阻燃液的用量要根据被处理物的材质,物件形状以及不同施工方法和所需要达到阻燃要求的不同情况,做小样测试后,来确定*适当的用量。
(1)窗帘布、地毯在洗涤后,经阻燃液浸渍,再晒干或烘干即成防火窗帘和防火地毯,广泛应用在电厂电站、会堂剧场、宾馆、娱乐文化休闲等场所。
(2)军队的军服经阻燃液处理可制成防火服军服。
(3)将手套、头套、围裙、袖套和工作服等,经阻燃剂处理后可制成高温,明火作业的防火劳保用品。
(4)由毛巾服(带有披斗帽)经阻燃剂处理制成安全服,挂于高层宾馆的客房内,以备发生火灾时可供旅客应急穿上,越过火区。该阻燃剂处理之棉布,经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验,能达到“难燃级(B1)”标准。
包装与贮存
本品为非危险品,按安全化学品运输。30公斤衬塑袋包装,密封干燥贮存。保质期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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