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录,供求信息免费发布平台
 
  首 页 企业名录 产品大全 商业机会 企业建站 我的办公室
手机站
企业库
您当前位置是:商业机会 >> 商务服务 >> 知识产权 >> 供应杭州萧山临江工业园区商标注册
供应杭州萧山临江工业园区商标注册 供应杭州萧山临江工业园区商标注册_杭州资政知识产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_供应杭州萧山临江工业园区商标注册

点此浏览大图
公 司: 杭州资政知识产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13日
有 效 期:2013年12月13日
留言询价 加为商友
  联系信息 企业信息
孔万强 先生 (知识产权顾问)
联系时,请说是在企业录看到的,谢谢!
电  话: 0571-2883689
传  真: 0571-56277545
手  机: 15068723045
地  址: 中国浙江杭州市杭州市拱墅区广丰街101号宜家时代大厦一号楼
邮  编: 310015
公司主页: http://kongwanqiang.qy6.com.cn(加入收藏)
公 司:杭州资政知识产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查看该公司详细资料

详细说明

    杭州萧山临江工业园区商标注册
《商标法》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特征。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商标法》第十六条 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前款所称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一款 商标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地理标志,可以依照商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作为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申请注册。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2003年6月1日施行)。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会员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会员负责,www.qy6.com.cn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来信通知删除。
该公司其他商业信息
 1 直接到第
4 条信息,当前显示第 1 - 4 条,共 1

机械 仪器 五金 电子 电工 照明 汽摩 物流 包装 印刷 安防 环保 化工 精细化工 橡胶塑料 纺织 冶金 农业 健康保养 建材 能源 服装 工艺品 家居用品 数码 家用电器 通讯产品 办公 运动、休闲 食品 玩具 商务 广告 展会
1 2 3 4 5 6 7 8 9 10 .. 联系人:孔万强 电话:0571-2883689

关于我们 | 网站指南 | 广告服务 | 诚招代理 | 诚聘英才 | 付款方式 | (企业录)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