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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司: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07日
有 效 期:2014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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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燕 女士 (律师)
联系时,请说是在企业录看到的,谢谢!
电  话: 15017436641
传  真:
手  机: 15017436641
地  址: 中国广东佛山市佛山祖庙路33号百花广场21楼2119室
邮  编:
公司主页: http://1023puyan.qy6.com.cn(加入收藏)
公 司: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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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咨询电话:15017436641(浦律师)
    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离婚案件按*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家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诉讼费,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10元;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510元;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2%+1510元;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1.5征收,即标的×1.5%+2510元;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1%+5010元;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0.5%+10010元。

     金牌状王婚姻律师,在婚嫁家庭法律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多年代理大量诉讼离婚案件,涉外离婚案件,调解离婚案件,代拟夫妻离婚协议,婚前财产协议,婚内财产协议等,办案经验丰富,胜诉率高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15017436641 (浦燕)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地址:
   (总部) 广州环市东路450号华信中心1602房地铁5号线:区庄站C出口 (公交) 广东工大站或犀牛路口
     (分部) 佛山祖庙路33号百花广场21楼2119室地铁:祖庙站A出口 (公交)百花广场站或祖庙站,建新路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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