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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亚太贸易产地证FORM B 供应亚太贸易产地证FORM B_深圳市深瑞星贸易进出口有限公司_供应亚太贸易产地证FORM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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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司: 深圳市深瑞星贸易进出口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24日
有 效 期:201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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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先生 先生 (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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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0755-3357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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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司:深圳市深瑞星贸易进出口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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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亚太贸易产地证FORM B,亚太产地证FORM B,中国-亚太产地证FORM B,亚太产地证(1)什么是《亚太贸易协定》?
答:《亚太贸易协定》前身是《曼谷协定》(全称为《亚太经济社会发展中成员国贸易谈判*一协定》),是亚太区域中由发展中国家组成的关税互惠组织,其宗旨是通过该协定成员国对进口商品相互给予关税和非关税优惠,不断扩大成员国之间的经济贸易合作与共同发展。
(2)《亚太贸易协定》何时开始正式实施?
答:自2006年9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
(3)《亚太贸易协定》的成员国有哪些?
答:现有成员国为印度、韩国、孟加拉、斯里兰卡、老挝和中国。
(4)《亚太贸易协定》的实施情况如何?
答:《亚太贸易协定》对我国在东亚和南亚地区的发展尤为重要。六国成员国的人口24亿,约占世界人口的40%,具有巨大的商品销售市场潜力。2006年我国享受《亚太贸易协定》优惠关税待遇的进出口商品比2005年增长了71.1%,其中,我国进口孟加拉商品总值增长近25倍。
(5)我国出口至《亚太贸易协定》成员国的货物使用何种证书可享受该协定的优惠关税待遇?
答:使用《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
(6)申请《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有何特别的时间限制?
答:根据《亚太贸易协定》项下的原产地规则,应在出口时或装运后三个工作日内申请《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
(7)如何申请《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重发证书?
答:如《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被盗、遗失或毁坏,出口商应向签证机构提供原证书原正本复印件、出口报关单及提单的正本复印件或其电子信息,申请重发证书,重发证书可以在证书正本签发之日起一年内申办。

(8)《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有效期多长?
答:自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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