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斯达黎加产地证FORM L,产地证哥斯达黎加FORM L,哥斯达黎加产地证FL,2011年8月1日,作为我国自贸区战略实施又一重要成果的《中国哥斯达黎加自贸协定》开始全
面实施。该协定是我国与中美洲国家签订的*一个一揽子自贸协定。协定的实施将加强和促进双方经贸
关系逐步实现货物和服务贸易自由化提升双方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为两国企业和人民带来更多福利。
根据中哥自贸区协定和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中国贸促会作为我国法定的原产地签证机构,已顺利完成在
哥方备案签证机构信息和证书格式等工作,开始履行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的签发职能。我国企业即日起
可向中国贸促会及其地方机构申领《中哥自贸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书。
中国哥斯达黎加自贸协定》实施当天,根据江苏、广东湘桥、深圳等省(市)地区企业的申请,
中国贸促会按相关规定成功签发首批《中国哥斯达黎加自贸协定》项下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签证金
额18.8万美元,出口产品涉及食品、建材、家居等行业,为企业减免关税1.1万美元。中国
90%以上的出口产品将根据协定规定分阶段逐步实现零关税的优惠待遇,凭贸促会出具的原产地证书企业可享受
10%至100%的关税减免,可促使企业主动利用协定带来优惠政策开拓哥斯达黎加和中美洲市场。目前,
贸促会签发的原产地证书电子数据已通过网络实时传输到中国海关电子口岸数据中心,
并将在两国海关
的监管下直至货物顺利通关。
《中国哥斯达黎加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的成功签发,标志着中哥自贸协定的积极实施和协定项
下优惠原产地规则的全面落实。协定的实施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和经济影响,对我国与中美洲国家建立
正常外交关系和商建自贸区都具有积极的示范效应。为配合协定的全面实施,中国贸促会在协定实施前
即已举办业务培训会,同时对企业进行全面宣传推介。中国贸促会将认真履行好签证机构的职责,服务
好政府和企业,切实配合国家自贸区战略的实施,保障我国企业充分利用自贸协定带来的优惠政策,推
动企业全面运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促进我国对外贸易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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