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范围:
1 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其他需要制定为企业标准的内容。
2 企业标准还应当包括食品原料(包括主料、配料和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生产工艺以及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指标、限量、技术要求。
企业标准备案有效期为三年
1依据
《食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程序办法》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
2受理范围
1、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2、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3备案程序
1、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一式二份);
2、企业标准文本(一式八份)及电子版;
3、企业标准编制说明(一式二份);
4、相关试验验证报告和查新技术资料;
5、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单位 公章);
6、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单 位公章);
7、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二份加 盖单位公章);
8、企业要求不公开涉及商业秘密的企业标准 内容的,应当提出书面意见,并同时提供 可向社会公布的企业标准文本;
9、申办代理人需有食品生产企业的授权委托 书及本人身份证明。
10、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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