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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送范围和内容
1.报送企业范围。结合国家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本市“四个中心”建设和现代服务业总体
布局, 各区县财政局要根据本地区中小企业行业分布的特点,首批各选送不少于50户(浦东100户)有代表性
的中小企业(重点选取贸易、航运批发业、零售业、工业、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及计算机服务和软
件业企业)纳入报送范围,并于12月20日前将选取的中小企业名单报送市财政局。
2.报送报表内容。中小企业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的内容为中小企业的月度财务会计报告,主要包括资产负
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二、报送流程
为提高工作效率,便于中小企业报送,市财政局开发了报表远程报送系统,具体报送流程为:
1.中小企业可登录上海市财务会计管理中心网站(http://ckzx.czj.sh.gov.cn),进入报送系统在线填
报,向所在区县财政局远程报送月报。
2. 各区县财政局通过报送系统对本地区中小企业当月报送的报表进行审核后上报市财务会计管理中心;
对尚未报送月报的中小企业进行催报,并将有关情况和本地区中小企业运行月度分析报告以书面形式报送市财
务会计管理中心。
3. 市财务会计管理中心汇总分析当月全市中小企业运行情况,形成汇总分析报告报送市财政局会计处。
三、报送时间
2013年起,中小企业应于月度终了后15日内,远程报送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编制的月度财务会计报表。区
县财政局汇总后,在月度终了后20日内,向市财务会计管理中心远程报送经审核的报表。区县财政局应于月度
终了后20日内向市财务会计管理中心报送本地区中小企业运行月度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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