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个工程,新建厂房要接建至06年十月份竣工的厂房。在审图时,审图中心提出要建设单位做结构安全性和抗震检测或者改方案。
原厂房120*44米,新厂房120*22米,接建部位是在120米部分。
因为建原厂房时已把新厂房也考虑进去,结构计算也做到了,桩也打完了。
所以想问大大们,一是审图中心理由充不充分,二是想问理由充分除了以上2种方法之外有没有更好的办法。
结构形式是排架,屋面采用钢结构,接建方式是利用原结构预埋件焊接牛腿支撑钢梁。审图中心提出这样的要求是不是觉得结构设计不合理或者安全余量不够?没有看到全套的图纸不好判断审图中心的理由是否充分。不知道不合理之处在哪里,所以也不好给出解决方案。
请说明一下原厂房和新建厂房之间的连接方式、新建厂房的结构形式。要想得到帮助,信息应该给的尽量多一点。
大致清楚你的扩建方案了。
我想主要是新建与原厂房直接的沉降协调问题。新厂房是利用原厂房的柱子,而不是设缝连接,所以沉降不均匀问题会影响结构。原厂房已经充分沉降,新建厂房刚刚开始沉降。当然,使用桩基础的沉降会比较小,应该进行验算。
如果原厂房设计时结构计算已经考虑到扩建厂房,只要新建厂房与原厂房的连接符合原来的结构计算模型,应该没有问题。也许你应该在审图资料里面加上原厂房设计资料、两期工程整体计算书等等。
如果不太清楚审图中心的意图,可以直接和他们沟通一下,看看到底是那个方面遭到审图人员的否定
结构安全性检测
http://www.chinajy-sh.com.cn/fangjian/
http://www.yj.org.cn/anquan.as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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