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农业是按照生态学原理和经济学原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成果和现代管理手段,以及传统农业的有效经验建立起来的,能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现代化农业。它要求把发展粮食与多种经济作物生产,发展大田种植与林、牧、副、渔业,发展大农业与第二、三产业结合起来,利用传统农业精华和现代科技成果,通过人工设计生态工程、协调发展与环境之间、资源利用与保护之间的矛盾,形成生态上与经济上两个良性循环,经济、生态、社会三大效益的统一。
作为生态产品必须符合“国际生态农业协会(FOAM)”的标准,如产品如何生产,哪些物质允许使用,哪些生态农业物质不可使用等等。生态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其原料必须是生态的。所采用的附加料如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使用,则允许部分附加料来自传统农业,但不得高于25%。一旦使用了传统农业附加料,则应在产品中标明使用的比例。只有95%以上的附加料来自生态的,才可作为纯生态产品出售。某一企业欲加入“生态农业协会”,将其产品作为生态产品销售,必须经过3 年的完全调整方可。并由国家授权的检测中心对申请转入生态农业生产的企业进行检查,检查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此外也可不定期进行抽查。如检查不合格,则要延长调整期
所有符合欧盟《生产规定》(注:德国生态农业协会的标准高于欧盟的生产规定)的产品,允许标以生态标识。统一的生态印章提高了德国生态食品的信任度和透明度,它给消费者提供了巨大的便利,也为经营者带来了很好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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