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上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程序有哪些呢?”
答:“在天行健上海公司注册服务中心每天都会接到大量客户咨询的电话,很多人都会问上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程序有哪些,我们注册服务中心的资深注册顾问根据自己多年的注册经验以及目前上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程序整理了一套资料,希望能够解答对这些问题有疑问的客户,供大家参考。
公司可分为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公司注册好后默认为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是需要另外申请的。经常有客户说:“我要注册个一般纳税人的公司”,其实,这种说法是错误的,一般纳税人是公司注册好后再申请的。
拥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公司是可以开17%的增值税发票。一般纳税人资格申请需要一定的条件,主要是提供办公地址证明及180万的购销合同。
上海各个区对于一般纳税人申请的条件要求不尽相同,有的区松,有的区紧。如果你的公司以后要申请一般纳税人,需要慎重选择注册地址。
上海一般纳税人资格申请相关信息如下:
一、上海一般纳税人申请须知
1、一般纳税人自批准之日起为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辅导期为6个月。
2、辅导期内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高开票额为千元版,每次领购不得超过25份。
3、企业按次领购数量不能满足当月经营需要的,可以再次领购,但每次增购前必须依据上一次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销售额的4%预缴增值税。
4、凡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商业企业,或者年应税销售额在3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非商业企业,且财务核算健全的,原则上可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商业企业是指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人,以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人。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为主,是指该项行为的销售额占各项应征增值税行为的销售额合计比重在50%以上的。
5、对辅导期内实际销售额在300万以上,并且足额缴纳了税款的,经审批核准,可开具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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