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申请途径有两种: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直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
商标注册申请流程(委托代理机构):
1、申请人应准备的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商标样稿JPG文件,确定商品或服务项目等。
2、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查询,(1个工作日内)通知查询结果并提供咨询意见。
3、代理机构制作商标注册文件及代理合同,申请人核对后签章。
4、代理机构代收申请费用并向商标局报送商标注册文件(1个工作日内)。
5、商标局对商标注册文件进行形式审查并分配受理号(1个工作日)。
6、商标局向代理机构寄送《受理通知书》(15-30日)。
7、商标局对申请内容进行实质审查(6-18个月),通过后发布初审公告(3个月)。
8、商标局向代理机构寄送《商标注册证》。
9、代理机构收到商标局寄送的文件后(1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或与申请人确定寄送方式。
申请人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的注意事项:
1、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应当打字或者印刷。手写的商标申请书件,商标局不予受理。
2、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应按照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填写,如果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企业所在地的省、市、县名称的,申请人应在地址前加上省、市、县名称。申请人的章印应与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上登记的企业名称完全一致。
3、商品或服务项目应按照《商品服务分类表》中的规范名称填写,一份申请书只能填写一个类别的商品或服务。
4、如申请人是自然人,申请人名称除填写姓名外,还须在姓名之后填写身份证号码。
5、递交申请前请仔细检查申请书,递交后不得改动。填写错误需提交《更正商标申请/注册事项申请书》,并向商标局交纳500元更正费。申请人、商品或服务项目及商标图样不得更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