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初,桂林市把加快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作为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城市的重要抓手,并明确提出了“阳光惠农工程”,由市工信委牵头,市新农办、农业局负责实施,大力推广太阳能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普及与应用,对使用太阳能光伏照明灯按20%给予补贴,按照“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各界支援”的工作思路,投资由市县财政负担70%、村民自筹负担30%,全市每年计划完成100个自然村2000盏太阳能路灯安装任务,并将任务分配到县、乡(镇)、村,确保全市“阳光惠农工程”顺利实施。
在全面开展“阳光惠农工程”中,社会支持是“阳光惠农工程”的另一个亮点。兴安县兴安镇柘圆村委有12个自然村,其中蒋家山自然村有400多人,是个比较大的村子,仅仅依靠群众筹集资金安装太阳能路灯比较困难。该村在外发展的村民蒋晓春了解情况后,主动拿出了4.734万元为村里安装太阳能路灯42盏。目前,兴安镇柘圆村委的12个自然村中已有10个村安装了太阳能路灯,其中有4个村是由村里私营企业主资助安装的。据统计,全市开展“阳光惠农工程”以来,共接受社会捐款45万元,为推动“阳光惠农工程”的实施注入了活力。
目前,全市12县5城区已完成211个村(屯)太阳能安装任务,安装太阳能路灯3529盏,完成投资1588万余元,受益人口近10万人。随着“阳光惠农工程”的有序推进,太阳能路灯已逐步照亮桂林乡村的夜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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