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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司: 山东鲁泉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15日
有 效 期:2015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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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律师 先生 (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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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0531-67897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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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2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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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司:山东鲁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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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所谓征收就是指征收主体国家基于公共利益需要,以行政权取得集体、个人财产所有权并给予适当补偿的行政行为.由以上定义可知,征收时,征收的主体必须是国家,而征收对象仅限于不动产,如:集体所有土地,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此外,征收本身具有一定的合法性,下面就由山东征收咨询中心为您浅谈征收的合法性.
首先,征收必须满足两个前提:其一,征收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而进行的,其余的以权谋私等行为在此不可存在.其二,在征收进行时吧,其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执行.
其次,征收必须始终贯彻两个维护,即在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时,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征收单位、个人房屋和其他不动产时,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
*后,征收执行过后,必须满足两个保障,保障被征地农民生活,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依仗,一旦土地被征收,很多农民可能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为此,相应的机关单位必须做好善后工作.另外,征收单位还需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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