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仪/光学器如何清关需要什么单证
分析仪/光学器如何清关需要什么单证
进口舱单制作或收集:
(1) 对于散杂货船进口,如无随船正本舱单,根据委托方的要求,代理应严格按照委托方或船长所提供的资料制作进口舱单,并要求其确认;
(2) 对于班轮,要求班轮公司提供符合要求的进口舱单,多家班轮公司共用舱位的情形下,应将多家班轮公司的进口舱单收集齐全;
(3) 将制作或收集齐全的进口舱单,在船舶到港前交给外勤人员签收;
(4) 对所有预抵船舶,按船舶航次、到港时间进行初步归档,并作适当标识。
(二) 船舶到港后的资料核对及提货单准备工作
进口舱单、提单等资料的接收
(1) 船舶到港后,从船务部外勤处接收进口舱单、提单等有关进口单证、资料等,并在单证交接本上签收;
(2) 如有需本公司转交货主的随船文件,应妥善保管并在舱单相应的提单下注明,以便货主提货时交货主。
正本舱单的审核。根据收到的进口正本舱单,仔细核对已录入电脑的舱单资料,主要核对总票数、提单号、收货人、卸港、存货地、中文货名、规格型号(如有)、件数、毛重、体积、箱号等,如发现不符合, 应以进口正本舱单为准进行修改,有疑问时,与船公司落实不符之处。
制作进口提货单
(1) 打印进口提货单和条形码,将打印的提货单和舱单、随船提单进行核对;
(2) 如发现提单和舱单不符需及时和船公司或其代理联系;
(3) 如船公司电函确认为其舱单内容有误,原则上不允许直接修改进口舱单,进口业务员应将其书面更正指示保存在船公司更改通知文件夹中,作为以后货主来办理舱单更改手续时向海关提供的凭证;
(4) 船公司或其代理确认其提单内容有误,也应将其书面更改指示附在此票货的进口提单后面,以便在签发提货单时告知货主。
进口电子舱单发送海关。根据已审核无误的进口舱单于当日传输到海关电脑系统,并在海关电脑资料(舱单) 传送登记本上登记,注明海关舱单航次号、发送人和发送时间。
分船名航次打印进口登记台账,并按船公司分类归档,以方便客户办理进口提货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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