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温/保护箱用途说明和具体要求
本规范所涉及的保温、保护箱供货范围,包括保温、保护箱上及其内部的所有控制设备。
负责设计和布置本规范所涉及的全部控制设备。
负责保温、保护箱及其附件安装、接线。
保温、保护箱应为安装在其上或其中的控制设备提供环境保护,主要保护内容有:
a-灰尘
b-滴水(室外的雨水)
c-潮湿,凝结水
d-虫、鼠害
e-高温,低温(按规定)
f-支撑结构的振动
g-腐蚀环境(室外)
h-危险区域的防爆
保温、保护箱至少为防水防尘防腐结构(IP56)。
保护箱应安装检修设备,保温箱除安装检修设备外,还应安装保温设备。检修插座应有漏电保护措施。
设计要求
涉及的设备应设计用牢固的材料制作,要保证在30年工程寿命内无需维护或最小量维护,需要在30年设计寿命内更换或维修的部件在设计时要考虑在现场容易更换和维修。
完整的保温、保护箱需有足够的强度,能抗得住运输当中,安装之中产生的应力,或在运行中产生的短冲击。
保护箱、保护箱的电缆从底部进入。并应留出10%的电缆进线或安装位置,以供将来增加或修改线路时用。每个保温、保护箱应装有照明及检修设备端子排。1200mm宽的保温及保护箱应留有至少18个接线端子排,1000mm宽的保温及保护箱应留有至少12个接线端子排,600mm宽的保温及保护箱应留有至少6个接线端子排,供压力及差压变送器(开关)接线用,所有端子排均采用魏德米勒产的产品。
对于现场导管预留开孔和检查开孔应提供可开启的密封盖板,用于防止运输和安装期间灰尘、液体和其它物体进入。
标牌应采用隐蔽的紧固件来固定。
每个保温、保护箱应留有安全接地端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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