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自称“屌丝”的创业者--北京巅峰美景科技公司总经理蒋骏在首届中国互联网文化产业论坛上,抛出了一个“羊毛出在牛身上,猪掏钱”的案例。
“我们每个外卖盒子上面都印有广告,全国一天发行37万个盒子,根据客户年龄、性别、住址和消费习惯等,能非常精准地保证广告的送达……”蒋骏介绍,通过送外卖,线上线下互动,建立“一公里生活圈”,依靠广告收入获益。当与会的文化企业琢磨是否“一个外卖盒比一份报纸还要精准”时,也开始重构互联网下文化产业的边界。
2014年文化产业和其他产业之间的交替变动加速,产业集聚度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公司、地产公司、餐饮企业争相并购文化企业,全年并购额达1600亿元人民币,平均每6天发生一起并购。其中,以百度、阿里巴巴、腾讯(BAT)为首的互联网企业加大文化产业布局,以版权等知识产权为核心,从内容、平台到软件、硬件终端,一个新的互联网文化产业生态链体系正在形成。
知识产权整合加剧
从阿里巴巴、腾讯、百度的发展可以看到,互联网公司利用各自平台优势,竞相布局影视、视频、游戏、文学、广告,实现流量与用户的变化。“互联网文化产业*大的特点之一是平台为王。互联网平台以版权为核心进行扩展,未来大有可为。”陈少峰介绍,目前各互联网平台呈现移动化、无边界化的趋势,不难预料,未来将有越来越多的互联网企业收益来自文化产业。
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副总裁张元林认为,互联网对文化产业商业模式带来的重要转变之一是全媒体运营和全产业链运营。他解释说,互联网的本质首先是连接,建立人与人、人与物以及物与物之间的联系。在互联网环境下,内容提供商要建立与用户的联系,就应在不同的媒体形态上满足用户的需求,比如既要提供网络视频,也要提供电影等,还要具备用户思维,实现社区化。
他认为,一方面,对于一个作品,既要把它做成小说、电影,又要做成动漫、游戏,拉长产业链,挖掘知识产权的价值;另一方面,要在各个门类里建立比较高的门槛,建立“护城河”。为了内容的持续创新,要注意吸纳垂直领域的创意及人才,保持对市场的敏感,以防在下一轮的竞争中败下阵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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