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标识管理制度及其解读
一、食品添加剂标识管理制度的含义
食品添加剂标识是指在食品添加剂包装容器上或附于食品添加剂包装容器上的一切附签、吊牌、文字、图形、符号说明物。
食品添加剂标识管理制度是指监督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对食品添加剂产品标识标注进行监督管理的措施或方式。
二、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的内容
《食品安全法》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要求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和包装。
食品添加剂标签必须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
食品添加剂标签、说明书应当载明: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生产许可证编号;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生产者对标签、说明书上所载明的内容负责。
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容易辨识。
食品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明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
食用香精的标签标识有特殊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食用香精产品标签标识应符合QB/T 4003《食用香精标签通用要求》。这个标准规定了食用香精标签有关文字、内容的基本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