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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司: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10日
有 效 期:2018年0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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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强 先生 (主任律师)
联系时,请说是在企业录看到的,谢谢!
电  话: 020-87300392
传  真:
手  机: 13822188271
地  址: 中国广东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
邮  编:
公司主页: http://ggxf01.qy6.com.cn(加入收藏)
公 司: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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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23年经验邹主任律师:13822188271,【微信号:2396684142】,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律师代理业务范围
一、离婚诉讼案件代理
二、离婚子女抚养纠纷
三、涉外离婚案件代理
四、离婚财产分割纠纷
五、协议离婚居间谈判
六、离婚协议书、分居协 议书起草
七、离婚起诉状、上诉状起草
八、律师遗嘱见证、婚前财产见证
九、婚内财产约定见证
十、重婚刑事案件代理
十一、家庭析产案件代理


23年经验邹主任律师:13822188271,【微信号:2396684142】,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广州总部地址:广州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13楼13A室;地铁:区庄站B2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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