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人来华签证办理提供材料】
1.护照信息页扫描件
2.*新签证页扫描件(含入境章页)
3.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扫描件及原件(就业审批时请提供)
4.申请者原就业证注销原件或原单位离职证明原件
5.申请人原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公证认证原件
6.教育学历证书公证件(*高学历)
7.申请者个人简历
8.2份体检报告原件
9.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扫描件及原件(就业证时请提供)
10.三张近期2寸免冠彩照
11. 无犯罪证明公证件原件
【乌兹别克斯坦人驻中国永久居留签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填写《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表》(任职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一式三份,提交经检测合格的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规格为:48×33mm)4张。
(二)申请人有效的外国护照和签证证件。
(三)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或者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签发的健康证明书。
(四)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连续居留2年以上的国家或地区均须提交,证明须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且证明及经中国驻外使领馆的认证出具时间应在受理之日前6个月内)。
(五)申请人个人简历(18周岁至今,要求年份和月份之间连续)。如申请人曾具有中国国籍的,简历中须详细说明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加入外国国籍情况,并提交外国定居资格证明、入籍证明、入籍时使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户口注销证明等证明材料。
(六)工作单位出具的申请之日前连续4年的工资证明原件。
(七)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完税证明(纳税时间应为申请之日前连续4年)。
(八)现工作单位出具的推荐函原件(推荐函应注明申请人已在广东工作满4年、工资性年收入和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规定标准等内容)。
(九)《外国专家证》或者《外国人就业证》(有效时间段应为申请人申请之日前连续4年,证件上有关任职单位、职务及个人情况等信息应与任职证明等有关证明一致)。
(十)任职单位的注册登记证明(如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等)和年检证明(有效时间段应为申请人申请之日前连续4年);如任职单位是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联合年检证明(有效时间段应为申请人申请之日前连续4年)。
(十一)公安机关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东晟国际商务财税办理签证的优势】
东晟国际商务财税有多年的外国人工作签证代办经验,对于其中的操作步骤及政府法规相当熟悉,我们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