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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电视、锅炉地暖维修、清洗保养一站式服务
一、保修政策范围
1. 本保修政策仅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销修的长虹品牌家用电视产品。
2. 本保修政策适用于消费者正常使用条件下,对于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故障或损坏,长虹电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保修政策,向消费者提供相应的保修服务。
二、保修政策内容
1. 保修期限:长虹家用电视产品按照国家《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执行,即产品自修出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2. 保修标准:在保修期内,符合以下情况可申请保修:
(1)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如性能故障、零部件损坏等;
(2)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
(3)消费者正常使用条件下,产品由于设计、制造或材料缺陷造成的损坏。
3. 保修方式:消费者可直接联系长虹电器维修服务电话或厂家网站,按照维修流程申请保修。
4. 保修费用:在保修期内,长虹电器负责免费提供维修或更换部件服务。对于超出保修期的维修或更换部件,消费者需承担相应的费用。
三、保修政策特别说明
1. 保修期内,消费者应遵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使用和维护,如有违规操作导致的产品损坏,长虹电器不承担保修责任。
2. 对于涉及安全、卫生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商品质量问题,如电视能效比、噪音等指标不合格,长虹电器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3. 本保修政策不包括非长虹品牌家用电视产品、商用电视产品以及与长虹品牌电视产品配套使用的其他产品的保修。
4. 本保修政策中的产品损坏判定及维修、更换操作应遵循长虹电器的《家用电视产品质量检验标准》以及《家用电视产品维修服务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