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 不合格
如果您的场所在初次食品安全认证审核中取得“F – 不合格”评级,或在规定时限内未能纠正已识别的不符合项(参见9.4),则您的场所将被视为未通过 SQF 食品安全审核,必须重新申请认证审核。
10.3 上诉和投诉
您的认证机构需要向您提供其处理和解决您场所提出或其他相关方关于您的场所提出的上诉和投诉的书面程序。
上诉。如果您有理由因您的认证机构就您的认证进行的决定或对您的 SQF 食品安全审核员做出的作为审核结果的决定提出上诉,则您需要向您的认证机构提出上诉。您的认证机构应立即调查和解决此事,并记录所有上诉及其解决办法。
如果认证机构未能就上诉给出令人满意的解决,则此事将通过电子邮件提交至 SQFI ;但是,只有在该问题提交认证机构而未得到满意解决之后才可以使用该方法。
有关认证机构暂停和/或撤销 SQF 认证的决定的上诉,不会延迟暂停或撤销该认证的决定。
关于 SQF 注册审核员或其他认证机构人员行动或行为的投诉应向认证机构提出,认证机构应调查并解决此投诉,不得延误,并保留解决方法的记录。
如果认证机构收到来自其他相关方关于您的场所的投诉,认证机构应调查并解决这些事件,不得延误,并应保留解决方法的记录。
如经过对投诉的调查,确定您场所的 SQF 体系存在实质性崩溃或不符合 SQF 食品安全规范:食品制造和/或其他证明文件的任何其他情况,认证机构必须暂停第 14 步所述的认证。 |